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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年度《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年检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资料档案中心 发布人: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资料档案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2-03
各证书使用单位:
根据《关于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08]60号)文件的要求,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资料档案中心要对各单位《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进行2021年度年检工作,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其办理的《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不可再作为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的凭证。现将年检表具体填写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年检时间为12月3日—12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来我中心进行年检,逾期不予办理。
2.年检时需携带《2021年度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年检表》、《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证书》正、副本及《辽宁省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
3、年检表的相关信息,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有/ □无”方框内选择性填入“√”,之后同时填写申办证书时及办理年检时的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果年检表各项上相关信息有变化的,还需提供相应变更信息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重新填写《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和《辽宁省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
联系人:卢琳琳
咨询电话:024-86842199
QQ群号:13078030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资料档案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