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资源储量分割报告

【档案号】
10394
【形成单位】
本溪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  
【电子文档号】
20190413
【汇交单位】
本溪市明山区恒源石灰石矿
【编著者】
李长海 吴剑 
【形成时间】
2019年01月08日
【语种】
  中文 
【保护期】
【资料类别】
矿产勘查 
【工作起始时间】
2018年12月12日
【工作终止时间】
2019年01月08日
【起始经度】
123度50分12秒
【终止经度】
【起始纬度】
41度23分55秒
【终止纬度】



【报/转送单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辅助题名】
【项目起始日期】
 
【项目截止日期】
【项目主管机构名称】
 
【保管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矿业权矿业权人】
【项目性质】
【资料来源】
【资金来源】
【工作方法】



【行政区】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请选择省 请选择省
【矿产】
熔剂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工作程度】
开发勘探 
【档案馆】 
【主题词】

【内容提要】
本溪市明山区恒源石灰石矿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境内,矿区部分区域占有天然林禁止开发区,依照本溪市明山区林业局2018年12月12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国家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本溪市明山区恒源石灰石矿采矿权需进行矿区范围调整,依法退出天然林禁止开发区部分。为了解调整后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变化情况,本溪市明山区恒源石灰石矿委托本溪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对经评审备案的该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并提交《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资源储量分割报告》,为矿山企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界内矿产资源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本次分割报告依据为: 1、2017年1月本溪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提交的《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备案号为辽国土资储备字[2017]020号。 2、本溪市矿业开发咨询服务中心提交的《本溪市明山区恒源石灰石矿(2017)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备案文号:本国土资年储备字[2018]001号。分割后重新估算结果如下: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明山区高台子恒源石灰石矿分割后矿区范围内保有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资源储量(122b)+(333)13722.40千吨,其中(122b)基础储量7788.88千吨,(333)资源量5933.52千吨;分割扣除区(122b)+(333)资源储量2125.31千吨,其中(122b)基础储量1905.95千吨,(333)资源量219.36千吨。分割后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基础储量(122b) 40493.99千米3,分割扣除区(122b)基础储量5937.7千米3。 分割后矿区范围内合计重新估算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资源储量(122b)+(333)13722.40千吨,较原资源储量减少(122b)+(333) 2125.31千吨;重新估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资源储量(122b)40493.99千米3,较原资源储量减少(122b)5937.7千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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